一、節電計畫
本所依據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之節電措施推動做法,進行節電規劃:
(一) 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,並以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,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。
(二)運用所務會議時機宣導節約用電。
(三)爭取預算進行冷氣等設備能效改善。
(四 照明燈具全面採用高效率燈具。
(五)飲水機設置定時控制,於夜間及假日斷電或待機之節電成效。
(六) 冷氣開啟時設定適溫 26℃以上,並視需要配合電風扇使用,另無人空間不開冷氣。
(七) 中午休息時間,關閉基礎照明1小時。另上班時不使用或非必要使用之燈具,及下班時非必要性照明或未在勤之獨立辦公室照明,予以關閉。
二、預期成效
藉由上述規劃,期用電符合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目標,114年度EUI值以較基期年EUI值(51)不成長為目標。
三、114年節電成效
(一) 照明燈具全面採用LED燈具。
(二) 飲水機設置定時控制完成。
(三)完成2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之召開。
(四)年度用電量為41,160度,較113年用電38,120度,增加3,040度,114年度EUI值60.98,較基期年EUI值(51)增加,未符合目標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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