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資通安全政策
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 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(一) 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, 本機關同仁應確實參與中央機關、上級機關辦理之資安教育訓練 ,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 。
(二)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。
(三)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。
(四)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。
(五) 不得私接網路 (如有公務需求,需通知上級機關協助設定 )。
(六) 安裝上級機關規定之防毒系統。
(七) 配合上級機關政策使用網域帳號登出入電腦及系統。
(八) 應加強監督駐點廠商人員,確保符合資安防護要求。
二、 資通安全目標
(一) 知悉資安事件發生,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、應變及復原作業。
(二)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及附件點閱人數≦2人 。